1、*医院职称评聘办法(征求意见稿)评聘细则:一、采取评分排名聘任的方法,全院有资格参加职称聘任的人员按照医、药、护、技的序列,进行综合打分,由高到低进行聘任。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职能科室提供资料,纪检行风办全程参与监督二、在下一聘期前三年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没有资格参与职称聘任,其职称按其预晋职称下一档聘任(高、中、初):1、由于责任心不强导致医患纠纷或经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,司法鉴定参与度为 75%及以上、医疗技术事故鉴定定为二级及以上事故;2、违反“九不准”规定、私收费、收受红包一经核实;3、未经医院同意私自在外院从事本专业工作,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实的;4、未履行正常转诊手续向外院转诊的;5、违反工作
2、纪律被上级监督部门通报及处罚者;6、在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。三、加分项目:1、在本聘任期内响应国家号召参与援藏、援疆及各种重大疫情、灾情医疗队的加 10 分。2、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:市级第一作者 2 分,省级第二作者2 分,第一作者 3 分。3、参加医院组织的义诊每次 0.5 分,总计 1.5 分。4、在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的:市级委员 1分,委员以上 2 分;省级委员 2 分,委员以上 3 分,以最高为主不累加。5、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技能比赛获奖的一等奖 4 分、二等奖 3 分、三等奖 2 分、优秀奖 1 分。6、自 15年 1 月至 17 年 12 月末一直参加值夜班的加 3
3、分。 (病、事假每年累计超过 6 个月、连续超过 2 个月的不加分,产假除外)四、评聘具体打分1、 现任岗位分值:10 分病区科主任 10 分 病区护士长 8 分 病区副主任6 分 病区责任主治医 5 分 非病区主任 7 分 非病区副主任 5 分 非病区护士长 6 分 普通医生、护士 3 分2、 学历分值:累计得分1. 第一学历硕士 4 分 本科 3 分 专科 2 分 中专 1 分 2. 最高学历博士 5 分 硕士 4 分 本科 3 分 专科 2 分 中专 1 分 3、 所晋职称与所从事岗位是否相符 相符 5 分 不相符 1 分 4、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本院工作年限计分(人力资源)4
4、分。3 年以下的记 1 分,4-6 年的记 2 分, 7-9年以下的记 3 分,9 年以上的记 4 分。5、 院内劳动纪律, (人力资源、办公室)计分 5 分。出勤率满勤 5 分,每休一天事假扣 0.2 分,无故旷工壹次扣 1 分,迟到早退每次扣 0.5 分,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,本人外出学习、会议、出差未办理正规手续者,每次扣 1 分,扣完为止。6、 院内会议, (综合办、医务科、护理部、感染科等组织会议培训的科室)计 10 分,相关科室提供具体汇总情况人力资源使用。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 1 分,请事假不参加会议的每次扣 0.2 分,7、 职业道德,总分 10 分, (行风办、医务科) 。服务投诉经核实后:一次扣 1 分,医疗差错三年内累计赔偿金额(医院出资)5000 元以下扣 1 分,5000-1 万元的扣 2 分,1 万-3 万的扣 3 分,3 万-10 万的扣 5 分,10 万元以上的扣 10 分。8、教学带教工作计 5 分,院内授课(院医教科有课件及课时记录)1 分/次。科内讲座(院医教科有课件及课时记录)0.2 分/次,每月不超过两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