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1土地流转协议二一六年十一月2土地流转协议甲方(发包方):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乙方(承包方/受让方): 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鉴于:1、乙方受政府的委托实施兴庆锦绣“农业科技产业园” 项目(以下简称 “项目”) ,统一收储、管理项目所需的相关土地,以保障项目之需。2、甲方有权代表其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或行使土地所有权,并已经获得原土地承包人的授权和同意,拥有本协议项目地块完全、充分的处分权。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土地流转协议:一、土地的基本情况:四至界址序号 地块名称面积(亩)土地性质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地上附着物情况1234合计 共计 亩
2、(大写) ; 亩(小写) 。备注 有关土地方位的图纸作为协议附件二、土地用途:乙方统一接受上述土地流转后转包或租赁给3发展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(以下简称“项目方” )开展设施农业、蔬菜等作物种植、休闲养老观光旅游等项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。有关项目建设需依托于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开展,若改变土地用途的,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,甲乙双方共同协调配合办理。三、流转期限:流转期限为 20(贰拾)年,起算日期以移交土地之日为准(第三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本合同继续履行) 。四、流转期限的延期:本协议约定的土地流转期届满,甲乙双方如无特殊约定或声明的,流转期限自动延期 10 年。但届时因法律法规、国家政策规定
3、强制禁止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延期的除外。五、土地的移交:甲方应当在 2017 年 2 月 28 日之前完成流转土地的移交工作。土地移交之时,甲乙双方应当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。六、土地流转费:1.从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,乙方按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,按人民币 xxxx 元/亩/年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费。2、土地流转费一年支付一次,支付时间为每一流转年度开始前提前 1 个月支付到位。流转年度从移交土地之日起算,届满一周年为一个流转年度,不以日历年计算。七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41、甲方确保拥有上述土地完整、充分的处分权,若甲方因该宗用地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,损害乙方或项目利益的,甲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
4、。2、乙方统一受让土地后,有权自行转包或租赁给项目开展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,甲方配合乙方做好土地的管理,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。甲方应动员村民积极配合项目用地的移交,不做任何阻碍项目实施的行为。3、甲方同意,在本协议约定的流转期间,项目方为扩大再生产等原因需要融资的,可以将其投资形成的附着物和土地流转权一并抵押,甲方同意提供一切便利,提供有关证明文件,需要原土地所有权人签署意见的,甲方应当予以协调。4、对于项目建设需要改变部分土地的性质或用途的,双方共同配合协调尽快完成项目所需土地征收、挂牌出让等手续。八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、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本协议约定土地的,各方应服从国家需要。土地上项目方投资
5、的附着物、构筑物等依法补偿的价款归项目方所有。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原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款归原土地所有权人所有。2、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,乙方流转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后,将交付项目方进行高度资金密集型的现代化农业投资,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。九、争议的解决5因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,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土地流转主管部门、人民政府调解。调解不成的,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十、未约定事项,按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。十一、本协议由人民政府鉴证和备案。备案部门已经对本协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查,备案部门有权监督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。十二、本协议一式九份,甲乙双方各执三份,人民政府三份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签章后生效,未尽事宜另行协商。【以下无正文】6【本页为签署页,无正文】甲方:村村民委员会(公章)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乙方: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鉴证单位:人民政府 (公章)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: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签订地点:市